公示公告

广西教育厅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及室外总平工程空气净化治理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0-01-06  点击:[]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级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需要采购广西教育厅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及室外总平工程空气净化治理服务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教育厅幼儿园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及室外总平工程空气净化治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空气净化治理服务1项,总建筑面积11084.45㎡。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项目预算:144097.85元,为总包价,即一次性报出本项目的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含技术服务、货物、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费用。本项目至验收合格,采购人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四、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室内环境污染治理、环保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内容。

2.具有市级或以上室内环境治理专业的甲级施工资质。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9日17时00分止,供应商委托人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公司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行健楼一楼物业中心旁)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1月10日9时00分前,将竞标文件递交到采购文件获取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评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1月10日9时00分截止后为采购评标时间,具体时间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议室,参加采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卢老师, 0771-5712442。

监督人:纪检监察室莫老师, 0771-5845910。